2016.05.06

【你该知道】 权利义务以法订之,相当明确,但法律允许,行政机关可能不准,让立法美意大打折扣。

  到最高行政法院查判决书,打出「商誉」关键字,可以找到一串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几乎都是「上诉驳回」。一位打行政诉讼的会计师说:「法律规定可以摊提商誉,但是国税局没有一件准的。也就是说,税捐机关认定人民没有一个是合法的。」

「法律准许,但实务不准。」该会计师说,「行政法院也没有站在法律的这一边。」

  于是就很糗,国外公司要来台并购,一位参与这类并购案件的会计师指出,我们就跟国外公司讲白了,摊提商誉不会成功,要列入税务风险。 「我们也不怕国外公司去找别的会计师,因为没有一家事务所会成功。」

  从判决书中可以找到近年被剔掉商誉摊提的案子,元富证并购三家证券商的营业据点,逐年摊提的商誉都被剔除,98年度被补税1,118万多元、99年度补税1,751万多元、100年度补税1,563万多元。纬创资通收购光宝科技数位显示事业部,99年摊提3,743万多元的商誉也遭剔除。

  有关商誉摊提的事,市场上最新关注的是麦当劳的案例。陪伴台湾超过30年的麦当劳传出美国总部改变经营策略,打算出让台湾经营权。这场花落谁家的世纪交易,迄今还未出现正港买主,不过,不管未来有意接手的授权发展商是谁,都得要有颗强心脏,能禁得起台湾「特殊」的并购法令考验。

  「每回做并购案,都得先跟客户讲清楚,商誉最后有可能无法摊提。」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周黎芳是会计师圈内著名的并购好手,每回促成一桩并购案,总让她满是成就感,但是,当并购案一路要走到商誉摊提时,却是她痛苦的开始。

  理由在于,企业并购法、会计查核准则都准许企业并购时,商誉最长可做15年摊提,不过,实务上,企业若是因商誉摊提案与国税局对簿公堂,多是败诉。周黎芳统计2012年到2015年中,最高行政法院受理的各种商誉摊提案共有98件,判决结果最终对企业有利案子不过十件,企业败诉机率达九成。

  周黎芳苦笑,在这一页败诉沧桑史中,很多企业原本主张该公司具有数千万到上亿元不等的商誉,最后往往遭国税局成功在帐上剔除,让专业经理人很受伤,也无法跟股东交代,难道这些年的努力跟战功都是空?

  理律法律事务所所长陈长文指出,一旦企业有过高、不必要收购成本转入商誉,形同国税损失,由此解释何以国税局常以维护税权为名,要积极施展挑剔之能事。不过,他也说,在现有制度与市场机制运作下,非关系人并购交易,几乎摊在阳光下,「一个东西只值100元,不会有人笨到花200元买。」

2016-05-06 01:25:12 经济日报 记者林安妮、徐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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