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税局从六处着力,将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贯穿方方面面,为推动浙江省依法行政贡献税收力量。向纵里推进,以“自我革命”保障依法治税一是著力深化简政放权。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的改革部署,设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税制改革精神,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在2015年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基础上不断“瘦身”,历经4年多的努力,于今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全面实现审批“归零”。同时创新服务供给,梳理“纳税人报送资料清单”和“纳税人上门办理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办税流程,做好办税环节和资料报送的“减法”,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著力健全司法保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及工作职责,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在系统中遴选法律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疑难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与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在系统内打造一支精通税收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公职律师队伍,为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化解行政争议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著力推进阳光执法。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随机抽查制度,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和内容、随机派选执法检查人员,避免稽查过程中的“人情干扰”,并对重点税源企业每五年轮查一遍,有效增强稽查震慑力,维护税收公平。同时应用工作流管理理念,在征管系统中对全省地税业务流程设置统一的工作流标准,对税收执法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考核,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向广里拓展,以“部门协同”推进税收共治一是著力实行依法行政决策。一方面认真参与各项政策制定。凡是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内容,必经层层认真研究审定,按时答复意见,确保税收政策准确规范执行。另一方面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突出抓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建设,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及上网、登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二是著力规范处罚裁量标准。 2016年,借助国地税合作契机,省地税局联合省国税局统一国地税裁量基准,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制定相同的处罚标准,规范处罚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著力构建税收协作机制。依托《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政府主导、税务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在省一层面联合省国税与法院、公安等16个部门建立了分级分类取得信息、利用信息的分工协作机制,并以构建司法协作网为抓手强化与司法部门的深度协作,会同省高院印发《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与地税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在促进依法征税、公平征税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4日来源:浙江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