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大涨引来民众不满,行政院昨(9)日宣布采取两项补救措施,将申请适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千分之2期限,从原本的9月22日延长至11月30日,申请后可退回溢缴税款;并授权地方政府自行订定分期或缓缴措施。
财政部赋税署长李庆华表示,自用住宅优惠税率为千分之2,与一般用地税率千分之10,相较有五倍差距,若民众在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条件,即可在11月30日前申请,适用今年度的优惠税率,已缴税者,申请后可退回溢缴税款。
今年地价税开征,部分符合自用住宅的纳税义务人因未提出申请,致地价税以一般用地税率千分之10课征,造成税负大增惹民怨,行政院昨天紧急宣布采行两项补救措施,财政部次长苏建荣表示,第一,考虑到民众负担,财政部已函请各地方政府受理补办申请自用住宅税率,若土地经审核符合自用住宅要件,可补办申请自用住宅税率,补办期间至11月30日前。
只要是今年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条件者,都可提出申请;若是9月22日之后才符合自用住宅要件者,仍可申请,但要明年才能适用自用住宅税率。
财政部已请各地方税稽征机关加强辅导民众申请,今年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户数,比去年增加约11万户。
至于可适用自用住宅却未申请的户数有多少,李庆华表示,目前没有统计,但以台中市为例,约有1.5万户,若有需要,要再洽地方政府统计。
第二,有些地方政府提到,公告地价调升至少三成,纳税人无法负担,有无分期缴纳作法,苏建荣表示,过去不论高雄、台北在金融风暴时,均有分期缴纳措施。
因此,财政部授权地方政府自行订分期或缓缴措施,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自行决定是否采行。
此外,有关宜兰县农舍用地公告地价涉及重新评定的议题,内政部次长花敬群强调,是部分地区公告地价查估错误,需要办理更正,而不是全面重估。
因此,关于宜兰约900笔农地查估错误的部分,原则上依规定进行更正程序,即可降低土地所有权人的税负,无需以重新评定的方式处理。
2016-11-10 03:29:58 经济日报 记者邱金兰、林洁玲/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