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赋税署统计,去年已办理营业登记的夜店数约36家,平均每家夜店缴税金额约50万至63万元间,夜店查税绩效差,立委要求台北国税局落实夜店查税,预估台北国税局将全面紧盯夜店。
近年来夜店消费成为时尚风潮,但依据赋税署统计,平均每家缴税仅有50万至63万元,与国人对夜店高消费场所的印象有什大差距,民进党立委施义芳建议提高台北国税局106年度预算1,000万元,希望督促台北国税局加强稽征;有些夜店一年营业税缴不到10万元,比一般店家缴税金额还少,显然不合理。
财政部于2014年明定特种饮食业各项销售金额,均应按高税率15%或25%课征营业税,因夜店与特种饮食业性质接近,属奢侈性消费,却大多未比照适用,其部分收入仍可适用5%营业税,无法防杜业者采高税率低报的手法逃漏税捐,因此财委会日前提高台北国税局106年度营业税课税收入预算数。
根据财政部赋税署统计,已办理营业登记的夜店家数由2012年的33家,增至2014年的41家,在2015年又降至36家;其中缴交营业税的家数从2012年27家,增加至2015的31家。
在缴税金额部分,也自2012年的1,448.7万元,提升至去年的1,920.4万元。但2012年到2015年仍然有四家夜店实缴营业税额为零。
台北国税局副局长王玠琛表示,台北市过去夜店最多曾有到13家,但在杀警事件后警察加强取缔查核后已逐渐减少,现在也仅剩下个位数。
夜店的定义也难以确认,现行针对八大行业,有陪侍服务的店家须缴交营业税25%,若是有提供娱乐节目则是15%,但店家大多都会仅用一般小吃铺名义缴交5%营业税。
由于现今夜店相对难生存,夜店经营型态不断改变,过去财政部定义有两人以上乐器表演者、职业性演唱或表演,但如今夜店也增加许多变化,因此王玠琛说,针对播放电音舞曲或嘻哈音乐、设有舞池、吧台、包厢等音乐活动空间,且一并提供餐点、饮料等服务为主要经营型态的夜店营业人也会列为辅导对象。
2016-11-14 00:25:52 经济日报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