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

朝野达共识放宽研发投抵、员工股份奖励500万元内缓课五年

立法院朝野协商昨(7)日就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案达成共识,希望在本会期三读通过,将放宽公司及个人研发投资抵减,和员工股份奖励额度500万元内缓课税五年等,但「景气救生圈条款」和「限制型股票按既得日净值课税」则不纳入。

立法院昨日就产创条例、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案进行朝野协商,但仅就产创条例修正案达成共识,除土地相关规范需择期协商外,各党团对于其他条文没有表示意见。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表示,财政部对于造成「税损」的条文表达强烈抗议,双方也已达成妥协,增订研发投资抵减和缓征课税条文。立法院长王金平希望近期能全部重新检视一次,盼在本会期通过。

依照修正案规定,为鼓励企业留住人才,凡企业透过员工分红入股、员工现金增资认股、库藏股、认股权证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等五大奖酬工具奖励员工,总额在500万元内可缓课税五年。

另外,为鼓励企业扩大研发资金规模,未来公司研发投资抵税有二择一的选择:公司可选择在研发投资金额15%限度内,抵减当年度营所税,或在研发投资金额10%限度内,自当年度起三年内抵减营所税。公司选择后不得变更。

凡本国国民或公司因自行研发成果取得收益,可就当年度研究发展投资金额的200%限度内抵税。对此,李贵敏进一步说明,如业者的研发成本为100元,便可抵200元的税。

2015-12-08 03:55:36 经济日报记者陈熙文/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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