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21)日表示,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將從10月起跑,為落實移轉訂價查核機制,遏止營利事業藉由不合營業常規的安排,規避或減少我國納稅義務,將鎖定跨國企業的申報案件為主要查核對象。

       為防杜不法逃漏稅,財政部五區國稅局每年均會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將於下月1日起陸續展開選案查核作業,若有短漏報稅業者,請盡速補報補繳,以適用免罰規定。

       官員表示,為避免跨國企業集團透過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交易,將利潤留在低稅負國家,侵蝕我國稅基,我國自2014年起已正式實施移轉訂價查核制度,且五區國稅局每2年進行專案列管,查核業者的受控交易是否涉及不合營業常規安排。

       官員指出,對移轉訂價選案原則,包括營利事業申報的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利率,明顯低於同業申報平均值;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而國內企業卻虧損;以及企業與設在免稅天堂或低稅率國家的關係人,有實際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另外,依據《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企業若連續3年度損益呈不規則鉅幅變動,與享有租稅優惠的關係人鉅額交易,關係人間有形資產移轉或使用、無形資產移轉或使用、服務提供、資金使用或其他交易,未收取對價或收付對價不合常規者,或未依規定格式揭露關係人等,也都被列為選案查核對象。

       南區國稅局強調,從事受控交易的營利事業,在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備妥企業綜覽、組織結構及受控交易之彙整資料,達到申報門檻者,也必須準備移轉訂價報告,以及其他與關係人或受控交易有關並影響其訂價的文件。

(工商時報)  2016年09月22日 04:09 王姿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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