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興起,稅務問題也隨之浮出檯面,日前行政院會已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年銷售額達門檻金額就得繳納營業稅,但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否也要一起課徵,勤業眾信電子商務服務負責人李惠先表示,課徵所得稅將面臨來源所得認定困難等。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日舉辦「電子商務資安聯防研討會」,討論在各國電商需繳納的稅額。
李惠先解釋,在國際租稅及租稅協定的架構下,有常設機構就會有所得稅的課稅權,但若用傳統常設機構的定義,跨境電商是沒有常設機構的,也就無須申報所得稅,但其經濟實質上電商確實有在市場上營運,因此造成各國於認定常設機構與課徵所得稅常遭逢困難。
另外,李惠先指出,電商營運非常仰賴數據分析,例如消費者的習慣等,取得數字後再進行分析,但因電商營運不需據點,因此需要找當地A公司幫忙搜集資料,再找B公司進行分析,最後的數據再協助電商營業。而這個數據雖然可以創造出利潤價值,但要如何決定把利潤配置在哪個公司,稅務機關都很關注。
2016-10-12 02:11:54 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