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稅局從六處著力,將依法行政作為稅收工作的生命線貫穿方方面面,為推動浙江省依法行政貢獻稅收力量。向縱裡推進,以“自我革命”保障依法治稅一是著力深化簡政放權。不折不扣落實省委、省政府“四張清單一張網”的改革部署,設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調整和稅制改革精神,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在2015年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基礎上不斷“瘦身”,歷經4年多的努力,於今年5月1日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後,全面實現審批“歸零”。同時創新服務供給,梳理“納稅人報送資料清單”和“納稅人上門辦理事項清單”,進一步規範辦稅流程,做好辦稅環節和資料報送的“減法”,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二是著力健全司法保障。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明確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及工作職責,聘請專職律師作為法律顧問,並在系統中遴選法律專家組成法律顧問團,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行政合同、規範性文件、重大疑難案件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公職律師制度。與省司法廳聯合發文,在系統內打造一支精通稅收業務和法律知識的公職律師隊伍,為稅收執法、行政管理、化解行政爭議等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著力推進陽光執法。
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建立健全重點企業隨機抽查制度,通過隨機確定抽查對象和內容、隨機派選執法檢查人員,避免稽查過程中的“人情干擾”,並對重點稅源企業每五年輪查一遍,有效增強稽查震懾力,維護稅收公平。同時應用工作流管理理念,在徵管系統中對全省地稅業務流程設置統一的工作流標準,對稅收執法進行全程跟踪管理和考核,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向廣裡拓展,以“部門協同”推進稅收共治一是著力實行依法行政決策。一方面認真參與各項政策制定。凡是各部門在製定相關政策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內容,必經層層認真研究審定,按時答复意見,確保稅收政策準確規範執行。另一方面拓寬公眾參與渠道,突出抓好規範性文件公開徵求意見制度建設,通過論證會、座談會及上網、登報等多種形式,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二是著力規範處罰裁量標準。2016年,借助國地稅合作契機,省地稅局聯合省國稅局統一國地稅裁量基準,在事實、情節、性質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況下,制定相同的處罰標準,規範處罰程序,增強執法透明度,減少執法隨意性。三是著力構建稅收協作機制。依托《關於加強稅收徵管保障工作的意見》,加快推進“政府主導、稅務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稅體系建設,在省一層面聯合省國稅與法院、公安等16個部門建立了分級分類取得信息、利用信息的分工協作機制,並以構建司法協作網為抓手強化與司法部門的深度協作,會同省高院印發《關於建立人民法院民事執行與地稅部門稅費徵繳協作機制的會議紀要》,在促進依法徵稅、公平徵稅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04日來源:浙江省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