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反避稅 台商不但得另謀他處還有被加稅風險
2017-08-23 12:11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位於東南亞的汶萊是許多台灣公司與個人設立境外公司的選項之一,因應全球反避稅趨勢,汶萊政府於去年年底宣布停止國際商業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汶萊公司)服務,並強制要求現存的汶萊公司必須在今年底前辦理解散或遷址至其他地區。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因應此一法令變革,受影響的台灣個人與企業須立刻採取行動,但解散或遷址汶萊公司可能產生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的稅務風險,有此情況的個人與公司不可不慎。
洪連盛指出,不論選擇清算(liquidation)或遷址(redomiciliation)汶萊公司,除了法律程序及變更登記程序外,還需要注意是否會造成股東國家及被投資國家的稅負、涉外法律文件的準備、投審會變更申請等,各環節程序缺一不可。
「遷冊」在許多國家稅局眼中並不是一個被了解的稅務法律概念,很容易從形式上被認為等同於汶萊公司被解散清算,而產生股權移轉,而造成稅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