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翻修 強制申報股東名簿 >
2017-09-05 00:41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吳馥馨/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林全昨(4)日趕在卸任前,對《公司法》修法中的洗錢防制條款做出政策決定,裁示須成立股東資訊揭露平台,並訂定罰則,公司若違反規定不上平台揭露,將處罰鍰。
至於原本洗錢防制條款也要求企業要揭露「實質受益人」,但考量到要求各家企業揭露實質受益人確有窒礙難行之處;也恐怕會讓害怕「見光死」的天使投資人止步,反而不利新創,最終確定本次修法不增納揭露「實質受益人」條款。
但股東資訊揭露平台建立後,並非直接對外公開資訊,有權力或相關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資料內容。
經濟部官員表示,在集中式平台上強制申報股東名簿的好處是有利於洗錢防制調查,明年國際反洗錢機構的評鑑可以獲得加分;較有疑慮之處是,16萬家非公發公司將來都得配合新法申報股東名簿,對中小企業增加法遵成本。
但官員也說,強制申報股東名簿有助台灣通過明年洗錢防制評鑑,企業在計算「成本」時,不能只看因申報股東名簿所增加的,若因沒有申報機制,導致洗錢防制評鑑無法過關,反而增加的台灣金融在全球市場的交易成本,也是「吃不完兜著走」。
經濟部研修公司法已好幾個月,對於股東資訊揭露平台的爭議,一直未能化解,由於包括法務部、學者等都主張應建立此平台,以利資訊透明化,有助我國在防制洗錢上明年的評鑑。
林全昨天下午2點半舉行記者會說明請辭理由後,隨即找來經濟部等相關單位研商公司法修正爭議,政院高層表示,昨天會議最主要討論議案就是股東資訊揭露平台的建立。院長在會中裁示,必須成立股東資訊揭露平台,這是必走的路。
但股東資訊揭露平台建立後,並非直接對外公開資訊,有權力或相關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資料內容。
日前經濟部舉行的七場《公司法》修法公聽會上,業界代表、部份學者極力反對申報股東名簿,除了顧忌增加企業法遵成本,其他理由還有擔心資訊安全、個資外洩疑慮,以及特定人士藉職權向經濟部施壓調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