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任一方居住者身分企業或個人 元旦起取得稅款適用 可避免雙重課稅、侵蝕獲利
財政部昨(15)日公告,我國與義大利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簡稱台義租稅協定),今年1月1日起取得的稅款即可生效適用。這是我國第29個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也是和歐洲國家所簽署的第14個全面性租稅協定。
財政部官員表示,過去台義雙方並未建立資訊交換的機制,義大利因而將我國視為「租稅天堂」、列為資訊交換的黑名單。台商若要和義商往來,必須符合許多稅務行政上的要求,已影響台商在義大利的業績。協定簽署之後,可望拉抬我國對義大利的出口。
台義租稅協定和其他國際租稅協定的內容大致相同,所得來源國針對各類別所得提供減稅措施,以消除過去重複課稅的問題,具有台義任一方居住者身分的企業或個人即可享有優惠。
一方企業於他方從事營業行為、未構成「常設機構」者,營業利潤即可免稅。財產交易方面,股份交易所得可以免稅。至於投資所得,股利、利息和權利金的上限稅率都為10%。台義的關係企業若有移轉訂價的問題,協定中也設有相對應的調整機制,避免雙重課稅。
由於台義雙方已經完成相關程序,租稅協定在去年12月31日即生效,因此在今(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就源扣繳稅款」(如股利、利息、權利金),以及課稅年度始於今年的其他所得稅款,都可適用協定的優惠稅率。
根據經濟部資料,2014年我國和義大利雙邊的經貿總額約41.3億美元,是台灣對歐盟國家的第五大貿易夥伴。目前義大利對我國的投資額累計有9,339萬美元,主要投資汽車、機車零組件、化學製藥及服飾時尚產品等幾大產業。
我國投資義國金額則較多,累計高達1億93萬美元,以海、空運為主,亦有投資電腦資訊產品、機車與零組件、服飾貿易等產業。
2016-02-16 05:41:56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