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多地族可善用自宅用地优惠由亲属分处登记户籍让高价土地适用最轻税率
2016年全国公告地价平均调幅达到30.54%,双北在内的六都公告地价升幅都超过三成,代表未来三年纳税人的持有税负将有感上升。财政部表示,各县市调升公告地价已成为趋势,多地族应善用设籍巧门节税,以缓减重税压力。
根据税法规定,自用住宅的地价税率只有0.2%,凡由纳税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办妥户籍登记,无供营业或出租使用的住宅土地,合计总面积不超过都市地区300平方公尺( 90.75坪)、非都市地区700平方公尺(211.75)的自宅用地,即可享有轻税。
财政部指出,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因有面积限制,纳税人若能有效运用设籍规定,由合乎条件的亲属分处设籍,再掌握自行择定优惠税率适用顺序的权利,让高地价土地适用最轻税率,即可使优惠面积放至最大、地价总税负降至最低。
设籍时必须注意,税法规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限一处自用住宅,无法分开设籍;但是直系亲属包括成年子女、父母或祖父母等,并无「一处」限制,也就是直系亲属可以各别办理设籍。举例来说,甲名下有A、B及C三户自用住宅,甲与妻子及未成年子女设籍在A,甲的二名成年子女乙及丙,则可分别设籍在B与C,如果三户住宅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公尺或700平方公尺,三户均可以按自用住宅税率计课地价税。
财政部指出,各县市已公告2016年的公告地价且增幅不一,例如,台北市增幅30.38%,拥有多处土地的纳税人,若土地均在台北市,善用设籍的巧门,亦能使享受优惠税率的土地面积达到最大;土地若分布不同县市,纳税人则应比较各县市公告地价增减情形,优先择定以公告地价最高或升幅最大的地区,适用优惠税率,才会最省税。
2016-01-12 01:39:29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