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9

       公用事业明(2016)年起开发票,避免发生领奖争议,财政部准许公用事业在两种方式中择一交付中奖凭证,包括中奖人自行至超商列印或公用事业印发交付。财政部提醒,不论何种方式,只有实际缴费人才是领奖人,若用户与登记户名不同者,应尽快办理用名户称变更,以防错失领奖资格。

       包括水、电、瓦斯及电信等全台逾40家公用事业,明年1月起将全面开立电子发票,财政部估计,因为公用事业加入开立电子发票的行列,全年一年将增开约6亿余张发票,平均每户发票张数会增加二至三张。

       明年起,水、电、瓦斯与电信等公用事业开立无实体电子发票取代收据之后,消费端用户的发票资讯将纪录在云端,公用事业用户未来可依缴费通知单或已缴费凭证上列印的载具号码,至公用事业建置的电子发票用户平台查询电子发票相关资讯,并透过「载具识别资讯编码」兑奖。

       财政部表示,公用事业明年开始,会在每期(二个月为一期)开奖后,主动帮用户对奖及通知中奖讯息,为避免重复领奖,兑领奖方式有两种,公用事业可以择一交付电子发票证明联给中奖人,持凭向代发奖金单位领奖:

       一、中奖人依缴费通知单或已缴费凭证所载之载具号码,自行至超商多媒体资讯站(超商Kiosk机例如:统一超商ibon、全家Famiport、莱尔富Life-ET、OK便利商店OK.go)操作列印。

       二、公用事业自行列印中奖电子发票证明联交付中奖人。

不论交付中奖电子发票证明联的方式为何,财政部提醒,个人用户均应妥善保存每期缴费通知单或已缴费凭证,以便查询、列印以及领奖。

       同时,近期收到公用事业缴费通知单或已缴费凭证时,应预先检视凭证所载用户名称,是否与实际用户相符,如有不符时,应尽速向公用事业办理变更,以免届时影响申报扣抵营业税销项税额(营利事业)或个人兑奖的权益。

2015-12-29 04:02:17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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