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日前出台,这一备忘录大大提升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激励内容的“含金量”,从过去的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
该备忘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等29部门签署,是在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基础上,针对守信主体推出的第一个多部门联合激励措施,旨在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合作备忘录》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
比如,纳税信用A级将成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将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以及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激励;并在进出口、交通运输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享受便利服务。
此外,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还享受财政性资金项目优先安排;在申请增值电信、办理社保业务、环保许可事项、政府招标供应土地、商务领域相关行政审批等方面享受优先或简化流程服务。
《合作备忘录》明确,每年4月,税务总局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上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将对联合激励实施动态管理。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出更多针对守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激励措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2日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