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明年6月生效经认证业者可享低查验待遇有利双边物流管理提升竞争力
第四个AEO相互认证协议已经诞生,台韩昨日完成AEO相互认证协议签署,预定最快明(2016)年6月生效实施。在这项协议下,双方经认证的AEO企业可以获得两国海关提供快速通关与低查验待遇,有利双方产业进行物流管理与提升产业竞争力。
财政部表示,台韩双方达成AEO相互承认,我国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出口业者将可直接受惠。
经由互相承认验证结果,双方AEO出口业者可在台韩两方均享便捷通关等优惠措施,不仅有利我国AEO业者输韩货物快速通关,创造商品竞争利基,更有助业者后续物流管理,构建Just- in-Time与零库存利基,达成整体供应链安全并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台韩昨(22)日签订「优质企业计画相互承认协议」,这是我国继与美国、新加坡及以色列后,第四个优质企业计画相互承认协议。财政部关务署表示,南韩是我国第六大贸易伙伴,去年台韩双边贸易总值约有300亿美元,AEO相互认证协议有助台韩经贸发展。
AEO认证有助于通关便捷、节省查验成本,取得安全认证的优质企业,其货物输往与台湾签有相互认证协议国家时,将可互享通关优惠待遇,达到节省时间及报关成本的目的。
财政部以台韩AEO相互认证协议为例,估计未来业者通关时间将可缩短至过去的十分之一。
财政部关务署与韩国关税厅是在12月初完成「优质企业计画(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相互承认协议」协商,昨日正式在财政部关务署举行签署仪式,由我驻韩国代表石定,以及驻台北韩国代表赵百相代表双方签署。
这也是首个在关务署举行AEO相互承认协议的签署仪式。
台湾自2009年12月开始实施优质企业制度,截至今(2015)年11月底已完成认证企业多达616家,包含332家安全认证优质企业与306家一般优质企业,约占我进出口贸易总值的40%。除韩国之外,我国已分别在2012年及2013年与美国、新加坡和以色列完成签署AEO相互承认协议。
阅报秘书--安全认证优质企业(AEO)
安全认证优质企业(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AEO)是一个诉求跨境货物移动安全的认证制度。 AEO最早是由世界关务组织(WCO)在2006年所制定,通过认证者代表具备享有快速通关优惠资格,货物在全球移动的阻碍会减少。目前有逾170个国家正推动AEO制度。
2015-12-23 04:11:44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