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7

<北市降囤房稅 訂一年觀察期>

2017-07-07 00:53經濟日報 記者楊正海吳思萍/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降建商囤房稅並放寬合理銷售期。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昨(6)日向建商喊話:「沒有永久的三年低稅銷售期」,訂一年觀察期,專案列管近4,000戶未出售新成屋及未來新成屋,若建商持有成本減輕卻不反映售價,設法出清,將提案恢復舊制。

北市財政局觀察的指標,包括銷售量不可低於前一年,且要有一定比例增加。若建商不努力消化待銷房屋,市府將重新檢討三年1.5%低稅銷售期,提送新版適用稅率及合理銷售期至議會審議,除了會將銷售期縮短為一年,囤房稅可能會從1.5%增加為2%或3.6%。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出席世大運活動,被媒體問到議會火速三讀通過囤房稅修正案,他說,本來以為會表決,因為已經安排好議員採用杯葛戰術,結果連表決都沒表決,在政黨協商就被搓掉了,也算是被偷襲。

北市103年7月1日自106年6月30日止,累計有1萬1,745戶住宅新成屋起課房屋稅,這三年來陸續移轉、出售6,486戶,目前尚有5,268戶未出售,這次下修囤房稅受益的共有3,945戶,分屬100多個建案。

陳志銘表示,北市稅捐處昨天已專案列管這近4,000戶待銷成屋,並透過建管處提供建案資料和地政局的實價登錄資訊,掌握這些新成屋的狀況。陳志銘舉例說,一項商品的成本是12元,持有成本降到9元,難道還要賣12元嗎?應該降到11元,建商持有成本減輕,就要反映售價,且降稅後,一年後銷售情形還比104年、105年還差,「這就說不過去了」。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針對北市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大降建商囤房稅並開放「合理銷售期」,財政部高層昨(6)日表示尊重。「尊重台北市議會的決定,」財政部高層表示,2015年囤房稅上路前,房屋稅是按用途來課徵,因此建商未賣出去的餘屋若是住宅用,只要課1.2%,但修法後要課3.6%,增加了三倍,讓建商負擔很重。

囤房稅大降後,建商降價出售壓力也減輕,恐讓期待房價合理化的民眾失望,官員表示,依照市場供需原則,即使囤房稅降,建商恐怕還是要降價才賣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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