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表示,瑞士已於本月正式與台灣達成協議,加入跨國企業集團國別報告的交換對象,未來將由雙方政府間交換國別報告,無論是總公司在瑞士的外商,或是有在瑞士設點的台資企業,可以省下向其中一方申報國別報告的義務,降低稅務遵循的成本,跨國稅務合作更進一步。

官員表示,國別報告是移轉訂價三層文據架構的一部分,由跨國企業集團的總公司編製,向當地國稅局說明全集團在各國收入分配、各別繳稅義務的比重,以及各國員工編組的情形,以確認跨國集團沒有運用國際貿易,進行不當的移轉訂價避稅。

然而涉及收入配比問題,即便是在集團內部也是敏感資訊,官員說,國別報告原則上是由總公司向當地稅務單位申報,再由國家出面,與他國互相交換國別報告資訊。

但台灣未加入OECD,沒有參與多邊租稅合作,因此只能透過雙邊合作形式,各別與租稅協定國洽談交換國別報告。

由政府間交換國別報告,對企業也有好處,譬如瑞士商總公司在台設有子公司,過去雙方不能互相交換國別報告,因此不只瑞士總公司要向當地申報,台灣子公司也必須向總公司索取國別報告,自行向台灣國稅局申報,但總公司可能拒絕提供,不希望子公司看到全集團分潤情形,這種問題便可透過雙邊政府的合作來解決。

官員表示,台灣目前共有33個租稅協定國,過去已和日本、紐西蘭、澳洲達成協議,可以互相交換國別報告資訊,現在新增第四國為瑞士,未來會持續努力,向其餘29個租稅協定夥伴洽商,儘早開始交換國別報告資訊。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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