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推出五類20條舉措,改進稅收徵管,優化納稅服務,引導納稅人更加及時充分地享受改革紅利。這是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來,稅務總局第4次發布保障服務措施,此前已先後3次共發布60條納稅服務措施。

       記者了解到,稅務總局將重點在簡化證明提供、改進辦稅流程、優化納稅服務等方面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拓展便利化辦稅渠道,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在簡化證明提供方面,進一步簡化了境內單位和個人在境外提供建築和旅遊服務申請免徵增值稅時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一步簡化了代開發票所需報送的資料,除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外,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再需要提供付款方相關書面確認證明。

       在改進辦稅流程方面,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由納稅信用A級、B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大到納稅信用C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在拓展辦稅渠道方面,納稅人可通過網上辦稅平台、手機App或微信等渠道提交發票代開資料,經核對通過並扣繳稅款後,到辦稅服務廳窗口或自助代開設備直接開具發票。

       此外,在激勵誠信納稅方面,進一步擴大“銀稅互動”的受惠面,將“銀稅互動”受惠群體由納稅信用A級企業擴大到納稅信用B級企業和出口退(免)稅管理類別為一類的出口企業。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24日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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