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全國稅務系統督察審計規範(1.0版)》(以下簡稱《督審規範》),全面規範督察審計崗位職責、工作流程、操作標準、制度依據、文書檔案等業務,形成覆蓋國稅、地稅,涵蓋稅收執法督察和內部財務審計,融實體業務和工作程序於一體的督審規範,實現稅務督察內審工作的“車同軌、行同倫”,推動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更好地服務改革發展和稅收工作大局,推進治稅管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大類575個模塊覆蓋督察審計全部流程
“此次出台的《督審規範》,既具有基本的製度規定性,又具有較強的操作指引性,體現出鮮明的稅務系統督察內審工作特色。”稅務總局督察內審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督察規範》包括督察審計基本規範、執法督察操作規範、內部審計操作規範三篇。其中督察審計基本規範,包括職業規範、崗責規範、流程規範、文書規範、數據規範、檔案規範六大內容;執法督察操作規範和內部審計操作規範,梳理檢查節點335個,檢查文書資料988項,風險點2343個,檢查方法和路徑936個,政策法規依據1342個。
《督審規範》立足於加強稅務系統內部監督,為督察內審工作提供“導航儀、雷達器、工具箱和流程圖”。上述負責人解釋,“導航儀”,就是為每一步督察審計提供具體指引,確保精確制導方向,相關人員能夠按圖索驥,達到預期目標;“雷達器”,就是相關人員在開展每項督察審計前都能通過《督審規範》提供的疑點核查方法和路徑,像雷達一樣搜索到稅收執法和財務管理疑點;“工具箱”,就是每項、每個環節的督察審計查什麼、怎麼查,《督審規範》都有相對應的工具;“流程圖”,則是在督察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準備、實施、報告和整改都有基本流程,每個流程都有相應的程序、標準和要求,做到操作一個流程,工作一個範式,監督一個標準,檢查一把尺子。
監督稅收政策落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稅務系統的督察審計承載著強化行政監督、防範系統風險、服務稅收大局、促進治稅管隊的重要使命,其中組織實施對稅制改革、稅收政策調整、稅收管理等黨中央、國務院和稅務總局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就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今年以來,隨著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財稅改革的深入推進,稅務部門出台了多項便民惠民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執行的如何,事關廣大納稅人的切身利益。
為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督審規範》對每一項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察從業務概括、資料歸集、方法路徑、政策依據、整改建議等方面都作了詳細描述規範,使各項工作清晰明了、有據可循,工作人員可以按圖索驥、對照作業。特別是每一項政策都指明了可能出現的疑點,並給出提示,方便工作人員操作。例如,為了規範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察,《督審規範》明確提出了對企業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未按規定分開進行核算違規實行加計扣除未審核糾正、未按規定對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進行核查等9項疑點提示。
同時,在稅收優惠督察操作規範中,針對如何檢查和評價稅務機關辦理核准類減免稅事項的合法性、合規性,《督審規範》也列出了具體的方法路徑、政策依據和整改建議。如對符合減免稅條件而未享受的納稅人及時進行提醒,對不符合減免稅條件或採取欺騙手段獲取減免稅資格的納稅人及時進行處理,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對相關稅務機關有關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確保權力行使“不任性” 保持自身“肌體”健康
行政法治和法治政府的第一要義是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權力行使不能恣意、任性,不能亂作為、不作為。此次《督審規範》的製定和推行,為促進稅務部門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稅務、責任稅務和廉潔稅務提供工作保障。
如針對重大經濟決策審計,《督審規範》要求主要檢查和評價經濟決策的合規性,是否存在不符合單位客觀實際,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是否存在主要負責人“一言堂”決策,未按規定實行末位發言制等18項疑點;明確查詢網絡財務管理軟件、對比大額資金支出原始憑證等方法和路徑。對審計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對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督審規範》的製定推行,將起到重要作用:作為推動實現“規範督審”的基本工作依據和重要指引,有利於規範督察內審工作;通過全面規範執法督察、內部財務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有利於落實主體責任;通過實施統一規範的監督檢查,可以及時準確發現問題,有利於促進各項工作;通過規範實施稅收執法督察和內部審計監督,有利於強化治稅管隊。
“一個好的規範制定出來,僅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真正應用落地,發揮其應有作用。”國家稅務總局王軍局長告訴記者,隨著《督審規範》等各項稅收工作規範的落實和完善,一定能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稅收現代化建設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
發布日期:2016年08月31日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