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CRS與台灣股匯市及洗錢防制的關聯>
2017年06月26日 04:10 主筆室 (工商時報)
當台灣社會正在為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前瞻計畫等國內問題紛紛擾擾;金融市場正為股市指數破10,300點,創27年新高歡慶;製造業正為新台幣升值擔心影響出口競爭力時,一個已經開始,對台灣的股匯市甚至洗錢防制帶來深遠影響的重要國際稅務資訊通報制度-「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已經漸漸發生影響,明年將全面帶來衝擊。截至目前為止,似乎只有專業人士,例如會計業者,提醒客戶妥為因應之外,在國內各界似乎一片沉寂,因此我們要提醒各界注意,因為這個衝擊將是全面性的。
CRS的前身「金融帳戶稅務資訊主動交換準則」(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頒定的「自動資訊交換」(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AEOI)中的稅務資訊交換規定。至於AEOI的法源則來自「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協議」(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MCAA)。簽署MCAA的好處在稅務方面可同時與數國簽署多方稅務合作之多邊協議、模式標準統一、涵蓋所有稅收;另外一個好處為各簽署國家或地區藉由互助協議取得相關資訊交換的安全保密性,並可一併打擊諸如洗錢、資恐等嚴重的金融犯罪行為。
OECD早於西元2000年就成立了「全球稅務透明與資訊交換論壇」(Global Forum on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for Tax Purposes, Global Forum),Global Forum於2009年應G20要求進行改組,目前Global Forum已有130個會員國/地區,是全世界最大的稅務與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組織。
Global Forum目前有兩個國際資訊交換的標準模式,其一為2006年1月針對「指定請求資訊交換」(Exchange of Information on Request, EOIR)發布之International Standard of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on Request(EOIR標準模式);而另一個則是2013年9月針對「自動資訊交換」(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AEOI」)發布之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AEOI標準模式)。
在AEOI標準模式下,Global Forum成立由會員國組成之審核團體(Peer Review Group, PRG),藉著兩階段的審核程序(peer review process)進行覆核,以確保各國稅務機關與協議國間(包含法人之最終受益人)自動資訊交換的有效執行。
有趣的是,雖然OECD很早就針對稅務資訊交換做了這麼多的安排,但真正的落實卻是受到美國於2010年頒布「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俗稱「美國肥咖法案」)的激勵。
美國政府公布FATCA法案時,國際間反彈聲浪極大,各國政府認為此法案窒礙難行,然而FATCA法案實施時間雖經歷了數次延期,但終於在2014年正式上路。FATCA透過非美國金融機構(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 FFI)提供該機構之美國人帳戶資訊,使美國國稅局(IRS)能掌握美國納稅人之海外資產及收入情形,進而達到促使美國人誠實申報納稅及讓美國政府追討欠稅的雙重目的。
OECD於2015年8月公布CRS執行手冊、稅務資訊交換協定(Model Protocal to the 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s, TIEAs)等,提供並協助各國政府和金融機構導入CRS,對於已簽署之既有TIEAs提供新增範圍的相關指導。CRS類似美國肥咖法案(FATCA)模式一之「跨政府協議」(IGA),CRS也因此被稱為Global FATCA。
截至2016年7月為止,已有101個國家和地區承諾將導入CRS,實施稅務資訊自動交換。其中54個國家和地區已經決定將從2017年開始稅務資訊交換,剩下的47個國家和地區將從2018年開始稅務資訊交換。中國大陸承諾成為第2批實施CRS的國家(地區),於2017年1月1日實施新的帳戶開戶程序,並於2018年進行第1次稅務資訊交換。
另一個有趣的情況是,美國沒有意願導入號稱Global FATCA的CRS來進行稅務資訊交換。因為美國根據其本身的FATCA已經有自己的政府間金融稅務資訊申報機制(而且,美國政府原則上是資訊的接受者),因此美國目前沒打算,或者說也沒有必要導入CRS。全球目前大約還有94個國家或地區還沒有承諾導入CRS,大部分是經濟規模很小或偏遠的非洲國家,少有企業或個人在這些國家進行避稅行動。至於少部分國家或地區,例如伊朗、伊拉克、北韓、台灣等,則因國際政治因素,未能簽署MCAA,也因而不能導入CRS。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是已經有FATCA所以不想導入CRS分享稅務資訊,台灣則是願意導入CRS卻一直不得其門而入。有專業人士分析,劣勢也可能是優勢:未來全球CRS落實後,因台灣金融機構客戶之金融、稅務資訊不會在國際間資動交換,且現行法規要求金融業對客戶有保密義務,因而使台灣有類似瑞士的特殊環境。未來某些國際資金可能將因此而大舉入台,對於股匯市反倒是正面因素。然而,更值得關切的是,由於未能導入CRS進行金融、稅務資訊自動交換,是否在洗錢防制和反資恐方面增加一個負面形象因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