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4

稅務總局進一步明確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流程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業務的除外)代開發票的辦理流程,減輕了資料報送負擔。

直面問題不迴避

       隨著營改增試點的全面推開,增值稅發票在經濟活動中的需求量越來越大,一些不具備自開票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和自然人,需要到國稅局申請代開發票,同時到地稅局繳納相關地方稅費。各級稅務機關積極優化服務手段,想方設法為納稅人代開發票提供方便,但在個別地方依舊存在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報送資料複雜,國稅地稅多次跑、稅務銀行兩頭跑的情況,影響了納稅人的辦稅體驗。

       “納稅人之所需,稅務人之所向。此次《公告》加強了對代開發票辦稅流程的明示和指引,使納稅人對代開流程更加清楚、熟悉,增加了納稅人的確定感。”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告》切實解決了納稅人辦稅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讓納稅人少跑腿、少費時、少花費。

明確流程省步驟

《公告》根據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所在辦稅服務廳的類型,將代開發票辦理流程確定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由國稅局代徵地稅稅費的辦稅大廳,流程分三步:第一步,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納稅申報單等必要資料;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報繳納稅費;第三步,在同一窗口領取發票。

       另一種是國地稅合作、共建的辦稅服務廳,代開流程分四步:第一步,在辦稅服務廳國稅局指定窗口提交納稅申報單等必要資料;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報繳納稅費;第三步,到地稅指定窗口申報繳納有關稅費;第四步,到國稅指定窗口領取發票。
“我們從納稅人角度出發,以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代開發票為視角,回答了納稅人辦稅時最關心的問題,即'需要什麼資料、怎麼辦、跑幾步辦完'。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公告》規範的流程簡潔、清晰,讓納稅人看得懂、看了就會辦。

精簡資料減負擔

       《公告》將現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申報單》和《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繳納申報單》合併為《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申報單》,簡化了表證單書填報內容。取消了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所需提供的付款方相關書面確認證明等資料,進一步釐清了征納雙方的權責關係,減輕了資料報送負擔。

       《公告》同時要求各省稅務機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為細化、更有明確指向和可操作的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辦理流程,切實將簡化優化辦稅流程落細落實。

發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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