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31

紅色稅務風暴/移轉訂價 跨國查稅台資奔逃

2017-07-30 01:32 經濟日報 記者戴瑞芬/專題報導

 

中國大陸「反避稅」法令於7月全面上路,追查企業「移轉訂價」海外避稅,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喊話,將「零容忍」!

跨國企業利用海外避稅,藏錢的黑洞有多大?據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統計,因移轉訂價進行跨國避稅,從2011年追回人民幣239億元,逐年增加到2015年的人民幣610億元,總計在「十二五」(2011年至2015年)五年期間,大陸追稅要回人民幣2,187億元稅收。

台商首當其衝,因為登陸投資30年來,幾乎是透過「第三地控股、台灣接單、大陸生產」模式。原本以為合理避稅的手段,如今在追查跨國避稅中,成了稅務重點調查的對象。

面對大陸追稅風暴,台商成驚弓之鳥,怕被查的台商逃得快,台灣房地產業傳出台商開始搬錢回台置產,至少有千億資金回流,買房保本。台灣央行總裁彭淮南也估計,有「熱錢30億美元」,流入股票、公債市場。

大陸抓逃稅,鎖定「移轉訂價」跨國追稅,從去年6月《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42號公告)上路,台商就提心吊膽。

今年3月台股上市的致伸集團一紙公告,曝光台商在大陸遭全面查稅,重重投下震撼彈。

致伸公告,在東莞投資的東聚電子,向東莞稅務局提交「移轉訂價」補稅。到底補稅多少?一查嚇一跳,東莞稅務局向東聚追繳相當2億元重稅。

大陸稅官質疑,致伸集團財報明明披露,東聚電子挹助母公司營收比重近八成,但上報的稅後淨利卻不到二成。這麼大的落差,顯示東聚透過集團內相關企業交易,將獲利移轉到免稅的海外控股公司,以規避大陸重稅。

在大陸經商多年的台商都有心理準備,一旦觸犯紅線,面臨追繳通知,除了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還要加計利息,嚴重的甚至還要面臨刑事坐牢。

東聚只是冰山一角,事實上,大陸向台商追稅連環爆,包括2016年底,台灣製鞋大廠豐泰遭福建省稅務局追繳逾10億元;2014年還有「鞋王」寶成被追稅數百億元,被要求補稅的大戶還有面板雙虎等。

台商為什麼會成為移轉訂價追稅覬覦的對象?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教授張文驥指出,這是有時代背景的,大陸30年前改革開放,為了鼓勵外商來華投資,祭出稅收優惠政策,對進口機器設備以及原材料給予低稅甚至免稅,因此,登陸投資轉出口的台商,會設立境外貿易公司,利用移轉訂價「利往低處流、費往高處走、稅往低處逃」進行合法避稅。

而移轉訂價的手法,有的利用進口設備價款價值虛增、折舊多提,將企業利潤向關聯企業轉移;或將進口材料作價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出口產品外銷定價低於國際市場價格,將企業的利潤兩頭向境外轉移;還有在貸款利率動手腳,以高於國際市場利率,虛增費用開支,少繳稅款。

特別的是將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或隱藏在設備價款中,以躲避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納的預提稅;還有將勞務收費標準「高進低出」,有的還虛列境外公司費用。

抓逃稅,企業「移轉訂價」海外避稅,絕對是要防堵的大黑洞。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指出,企業利用跨國關聯交易,在無稅或少稅的免稅天堂移轉利潤,在每個國家都不繳稅,坐取巨大的灰色利潤,但對國家造成稅基侵蝕,絕對「零容忍」。

過去30年睜隻眼、閉隻眼,讓出口商利用三角貿易「移轉訂價」跨國避稅,以及在免稅天堂設立控股公司「關聯交易」海外藏錢,大陸國稅總局現在全都攤在陽光下,一個都不能少的追錢討稅。

勤業眾信總裁郭政弘表示,大陸這一波加強移轉訂價監管的風潮,未來有規畫到大陸上市的企業,更要盡量避免關聯交易。

大陸監管移轉訂價新制,已要求企業將按新的法規要求,今年5月底前申報《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需同時申報分國資訊披露表(CbC reporting),清楚揭露整個集團的職能與利潤配比。

德勤中國華東區稅務及法律服務主管合夥人郭心潔指出,新制上路最大差異,就是要揭露跨國企業營運收入狀況、利潤、資產及員工數等,目的就在「實質課稅」。

面對大陸反避稅改革浪潮,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淑怡提醒,台商要提防不當租稅規劃,避免因小失大。

 

 

跨國企業進行移轉訂價衍生問題

舉證責任:納稅義務人具舉證責任,引來冗長繁複的稅賦紛爭

稅務風險:高稅賦國家聯屬公司,成為國稅局嚴格稅務稽查的對象,補繳稅款或遭受額外罰款,反增加稅賦

重覆課稅:不同國家移轉訂價法規有差異,跨國企業需投入極大成本,應付重複性稅務管理需求,也無法完全避免不同租稅領域內稅務單位的見解與認定不同,造成重複課稅

 

 

移轉訂價

定義:關係企業間將產品或勞務、資金等移轉給另一事業單位,所計算或收取之價格或利潤

主要交易活動:

1.進銷貨商品

2.勞務提供

3.資金借貸

4.有形資產之使用和銷售

5.無形資產之使用和轉讓

 

移轉訂價主要精神

企業:

1.防範移轉訂價風險

2.實現企業整體稅負最小化

稅務機關:

1.防止企業高進低出

2.防止稅收外流

海關:防止企業低報進口價格

 

 

 

新常態 關聯交易要當心

【記者蔡敏姿/專題報導】國際反避稅趨勢持續延燒,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中國大陸成為追稅主力國,長年在陸的台商近兩年開始檢視企業內部財稅情況因應這波「追稅潮」。台商表示,大陸追稅是一直都在進行,要逐漸適應這種「新常態」。

今年5月1日大陸頒布《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式管理辦法》(6號公告),追查企業和集團跨國避稅海外藏錢。以往台商透過第三地註冊轉投資,被查稅的風險升高。專家建議,台商今後到免稅天堂開設境外公司要多斟酌。以關聯公司進行移轉訂價交易,過去是合法避稅,但6號公告上路,將被視為逃稅。

大陸徵收企業所得稅,一般企業適用25%稅率。企業一旦被列入大陸特別納稅調查名單,依照6號公告可根據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申請啟動特別納稅調整相互協商程式。台商要注意的是,兩岸租稅條例雖已簽署但未正式生效,現階段台商在大陸只能透過申請行政覆議或者訴訟,循法律救濟途徑爭取權益自保。

繼去年底東聚電子、豐泰鞋廠被追稅後,今年來尚未傳出台商被追繳稅消息。東莞台商協會前會長翟所領表示,需被追繳稅的對象多半是上市公司,因為資訊透明取得容易,且大部分營收都是來自大陸工廠,當局很容易就可查出。假設總公司在台北,但90%的營收都是來自大陸,則容易成為目標。

翟所領表示,大陸追稅一直都在進行,並不是現在才開始,只是在法律的原則確定後,查稅力度會加大。而且要查也不會只針對台商,大陸早期稅法不完整,現階段趨向正規,外商、台商要逐漸適應這個「新常態」。

有台商表示,早年繳稅對台商來說不是問題,因為獲利不錯,但因稅務優惠很少在繳稅,現在景氣低迷,又要正規繳稅或補稅,台商就哀哀叫。逃漏稅的罰則兩岸大不同,大陸比台灣懲處嚴重,台商不要再存有僥倖心態。

 

 

七類企業容易成為移轉定價調查對象

一、關聯交易額較大或類型較多企業

二、長期虧損、微利或跳躍性盈利企業

三、低於同行業利潤水平企業

四、利潤水平與其所承擔的功能風險明顯不匹配的企業

五、與避稅港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企業

六、未規定進行關聯申報或標準同期資料的企業

七、其他明顯違背獨立交易原則的企業

 

 

希捷撤廠 恐掀骨牌效應

【記者蔡敏姿/專題報導】今年初美國硬碟大廠希捷(Seagate)面臨大陸移轉訂價追稅,江蘇省國稅局向希捷江蘇追繳人民幣14億元稅款,並簽訂APA(單邊預約定價安排)。希捷同時開始轉移投資,關掉蘇州工廠。恐是第一張骨牌,將成在大陸的出口商仿效出走潮。

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14年9月16日針對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發表報告,其中對跨國企業影響最劇的即為第13項行動方案「移轉訂價報告及國別報告之指引」。

安永移轉訂價服務會計師周釧培表示,假設某公司總部在台灣,子公司在大陸、美國、德國,而原本只需一對一給當地稅務局呈核移轉訂價即可,但納入BEPS後,就必須將各國子公司的利潤配銷一併揭露,提供給各國稅局檢視利潤分配的適當性,便於稅務機關判斷企業是否採取不合理避稅手段。這也是國際反避稅趨勢之一。

大陸針對移轉訂價追稅有幾項共通點,周釧培說,首先為跨年度追查,追溯期可往前推算十年,一口氣補繳十年稅額,將影響企業運作;其次,企業與稅務機構協商調整課稅利潤並簽訂APA,擬定未來五年的利潤課稅。第三,大陸查核力度加大,會計師在大陸的移轉訂價案例工作量也增加三成。此外,簽訂APA後,企業理應不會撤廠,因為已經跟當地政府達成協議,具有一定規範效益,而是改以縮編形式,繼續在當地經營。

周釧培表示,被移轉訂價調查的企業有七大類別:一、關聯交易額較大或類型較多企業;二、長期虧損、微利或跳躍性盈利企業;三、低於同行業利潤水平企業;四、利潤水平與其所承擔的功能風險明顯不匹配的企業;五、與避稅港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企業;六、未規定進行關聯申報或標準同期資料的企業;七、其他明顯違背獨立交易原則的企業。

台商在大陸呈核移轉訂價報告需注意利潤分配,例如公司總部在台灣,製造廠在大陸,而利潤分配為90%、10%,大陸稅局恐會認為利潤分配不均,因硬體設備、勞工所創造的盈利能力在大陸較高,但企業可強調無形資產(品牌、商標影響力),或研究團隊、技術創新等核心能力所提供的價值更高。進而將利潤課稅留在台灣,節省稅務成本,因為台灣營所稅率17%,大陸25%。

 

 

資誠兩岸稅務服務合夥人段士良

資誠兩岸稅務服務合夥人段士良

 

專家看「灰色地帶」…利潤分配 有協商空間

【記者蔡敏姿/專題報導】「移轉訂價不是黑跟白,它是一個灰色地帶可以去協商」資誠兩岸稅務服務合夥人段士良說,假設公司總部在台灣,獲利100元,將95元留台灣,5元留大陸,利潤分配是否公平,要由稅務機構跟企業協商。

段士良表示,關鍵點在於稅務機構是否要求過多的利潤課稅,以及企業利潤是否分配不均。一家公司若長年喊虧損卻不會倒,想必公司是將最大利潤分配在海外。

「移轉訂價規定不外乎兩個觀念:餅怎麼分、親兄弟明算帳。」段士良說,大陸稅務機構會要求集團回報該公司在產業鏈靠什麼賺錢?一共賺多少錢?台灣跟大陸廠分別承擔什麼功能跟風險?且大陸是用「成本節約」的概念,假設集團虧2元,但計算方式是要讓大陸賺3元,公司在海外虧5元,同樣也是虧2元。因為大陸有提供工廠、勞動力、市場等資源。

從陸企案例來看,購銷商品內部轉移訂價,東北製藥集團主要通過「低價賣出,高價買入」的方式來提高東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業績。由於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的稅務優惠政策15%,東北製藥集團通過向高稅率地區25%的子公司高價賣出商品,或向低稅率地區的子公司低價買入,從而達到整個集團的稅負優化。

汽車跟製藥業曾是大陸2010年的重點產業,大西部有租稅優惠15%,或是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務優惠,但因為利潤率留在15%地區,而不是留在一般的25%地區,因此被查。段士良說,大陸對本土企業不太會去查,因為總部、製造廠、研發都在大陸內,繳的稅也是留在境內,資訊較容易掌握。

其實,兩岸租稅協議有助解決課稅權爭議,段士良指出,台灣營所稅率低於大陸,企業將利潤留在台灣課稅的意願將大增,有助於稅留台灣。若大陸稅務單位有不同意見,可透過兩岸租稅協議調解。但前提是兩岸租稅協議,需要等到兩岸監督條例上路之後才能生效,短期內恐怕還是無望。

大陸抓移轉訂價的專業程度比台灣高很多,因為大陸稅率高於海外,且登陸外資多,韓、日、美、新加坡等外商被查的例子也多,特別針對台商來抓的比例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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