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3

       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央文明辦等29個部門簽署了《關於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的合作備忘錄》,對納稅信用A 級納稅人在項目管理、稅收服務、融資授信、進出口等18個領域實施41項守信聯合激勵措施。

       《合作備忘錄》將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可享受的激勵措施從稅收服務拓展至投資、金融、貿易、環保等多個領域,顯著提升了A級納稅信用的“含金量”和納稅信用的社會價值。按照《合作備忘錄》規定,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可以享受包括以下措施在內的便利和優惠:

       項目審批服務和管理方面,享受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糧食、棉花等進出口配額分配激勵;在電力直接交易和落實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中予以優先考慮;在企業境外發債備案管理中,適時開展年度發債額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發行試點;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中簡化納稅證明等相關手續等。

       稅收服務和管理方面,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普通發票按需領用;有條件評為出口企業管理一類企業,享受出口退(免)稅便利服務措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等。

發布日期:2016年07月13日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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