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7

因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當地已發布緊急稅收措施,針對經濟實質要求作出二點放寬:

1. 首先,被要求到當地召開董事會的台商,董事不必全部出席,且可採線上會議;

2. 其次,若個別董事受政府旅遊限制,企業可舉證說明執行困難。

 

  • 在可能的情況下,應求助於英屬維爾京群島任命候補董事,以滿足實質性要求;
  • 所有董事不必參加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董事會會議-只需達到法定人數即可(根據疫情的社會疏遠協議與旅遊限制,可採用線上會議);
  • 並非所有董事會會議都需要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舉行,只有與核心創收活動有關(related to core income generating activities)的會議才能舉行;
  • 如果由於Covid-19爆發而受到限制(無論是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還是其他地方),仍無法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舉行董事會會議或滿足某些其他物質要求,則敦促實體保留文件以能夠在受影響的適用時間內說明受哪些影響;
  • 若要延長相關通報,應向國際稅務局提出個人要求,並提出舉證文件等相關證明。

實體應注意,這只是臨時安排,因此,請敦促盡一切努力遵守全部經濟實質法要求(包括申請截止日期),因為上述實際和合理的方法只能在實體需要對其常規進行調整的情況下所能施行的方法,以及對管理Covid-19爆發威脅所必需的方法。

 

<資訊來源 : BVI 國際稅務局 /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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