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諸如穀歌(微博)和亞馬遜之類在歐洲經營業務的科技巨頭們要注意了,因為歐洲有四個國家想對此類公司實施新的收稅政策。這項新的稅收政策就是——根據公司的營收來收稅,而不是僅僅根據它們的利潤來收稅。
上述歐洲四國包括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西班牙,這四國財政部長近期通過聯合信函提出了針對跨國科技巨頭調整稅收政策的想法。
法國目前正在極力主張向亞馬遜和谷歌之類的公司推行嚴格的稅收措施,而且這一主張也得到了其他飽受低稅收困境的國家的支持。這些國家都投訴稱,按照目前的跨國公司稅收政策,他們獲得的稅收太低了。
目前,谷歌和亞馬遜這樣的跨國科技巨頭在歐洲地區只是根據他們利潤來繳稅,而且主要是向愛爾蘭這樣低稅率的國家繳稅,儘管這些企業的諸多營收也來自歐盟其它國家。
上述四國財政部長在聯合信函中寫道,“這些企業向我們的財政部門繳納極少的稅收就可以在歐洲經營業務,我們不能再接受這樣的局面了。”
上述聯合信函得到了法國財長佈魯諾-勒梅爾(Bruno Le Maire)、德國財長朔伊布勒(Wolfgang Schaeuble)、意大利財長帕多安(Pier-Carlo Padoan)和路易斯-德-金多斯(Luis de Guindos)等人的聯合簽名,而且此信函的複本還經過歐盟執行委員會呈交給歐盟輪值主席國愛沙尼亞。
這四位財長在聯合信函中敦促歐盟出台相應的解決方案,制定一個“營收均衡稅”,從而讓跨國企業在他們經營業務的國家和地區繳納與所獲營收對等的企業稅。
這些財長在信函中中表示,“納稅的數量將反映這些企業根據企業稅收政策應當繳納的稅收額。”他們同時還稱,將在9月15日至16日於愛沙尼亞首都塔林召開的歐盟會議上把這個問題反映給其他歐盟成員國。
法國此前一直嘗試對在該國經營業務的跨國企業徵稅,但面臨著一定的法律障礙,如今,法國也一直向歐盟的稅收制度施壓,要求進行相應的改革。
今年7月,法國一家行政法院裁定,谷歌無須補繳11億歐元(約合13億美元)的稅款,這對稅務機關針對跨國公司的反避稅行動無疑是個打擊。法國的這家行政法院宣稱,谷歌位於愛爾蘭的子公司在法國沒有常設機構,因此並不需要支付涉案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