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9

香  港 《稅務條例》修訂公告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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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份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的公告將於2020年4月17日刊憲,並於2020年4月22日提交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須修訂《稅務條例》下有關稅務事宜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AEOI)的實施安排,以落實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 OECD)的建議。

這對香港保持競爭力和維持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地位,尤為重要。」
 

  • 《2020年稅務條例(修訂第50A條)公告》旨在擴大合夥控權人的定義
  • 《2020年稅務條例(修訂附表17D)公告》則涉及金融機構識辨控權人的具體要求。

​這些修訂讓香港的自動交換資料 (AEOI) 立法框架與現行的國際標準一致。

香港自2018年9月起落實經合組織的要求,進行自動交換資料,以加強國際稅務合作。

申報財務機構須按照《稅務條例》相關規定,向稅務局提交財務帳戶資料,供稅務局與其他稅務管轄區交換。
 

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資料來源: 香港稅務局 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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