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依循「滬港通」模式,大陸財政部昨(1)日公告稱「深港通」稅收試點,對大陸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港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三年免徵個人所得稅。

       鳳凰財經報導,大陸企業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港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計入收入總額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含企業和個人,投資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這項新規自12月5日起執行。

       根據「滬港通」稅收規定,「滬港通」個人投資者投資香港聯交所股票差價所得三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深港通」如法炮製,依循此規。

此外,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深港通」買賣、繼承、贈與深交所上市A股,按照大陸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大陸投資者通過深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新社援引財政部指出,對大陸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應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大陸個人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大陸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由中國結算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含企業和個人,投資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不具備向中國結算提供投資者的身份及持股時間等明細數據的條件之前,暫時不執行按持股時間實行差別化徵稅的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

2016-12-02 03:34:38 經濟日報 記者蔡敏姿/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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