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令

2016.02.0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扣繳單位自動補報免扣繳憑單,於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仍屬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應依所得稅法第111條規定處罰。        該局指出,依據財政部68年10月20日台財稅字第37391號函規定:「...
2016.02.0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4年1月1日兩稅合一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新制實施後,營利事業計算稅額扣抵比率時,分配予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之可扣抵稅額,已修正為按股利淨額依稅額扣抵比率計算金額之半數,其餘半數則不得分配。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併同股利...
2016.02.03
       中區國稅局表示,原則上不論企業有無銷售額都要申報,切勿因為當期銷售額為「零」,誤以為不用申報營業稅而日後遭罰。        國稅局民權稽徵所在查核時發現,轄內某公司去(2015)年9至10月期的營業稅逾期未繳,超過規定申報期限30日但未申報銷售額。...
2016.02.02
       台北國稅局表示,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時,應併同台灣地區的來源所得,一起申報、課徵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
2016.02.02
       中區國稅局提醒,民間常會自行舉辦土地重劃會,民眾若出資取得重劃抵費的土地,因此獲取的所得屬於稅法規定的其他所得,應該要繳納綜合所得稅。        國稅局解釋,中部地區常有土地重劃的案件,民眾出資給土地重劃會,約定重劃之後取得「抵費地」作為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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