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爾京群島
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VirginIslands,縮寫為BVI),又譯英屬處女群島,位於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間,在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島東部,西距波多黎各64公里,由聖托馬斯(215平方公里)、聖約翰(80平方公里)和聖克魯斯(52平方公里)3個主島和約50個小島組成。英屬處女群島與鄰近的美屬處女群島和西班牙處女群島合稱為處女群島。
法律金融體系
BVI吸引了大量的跨國會計師及國際水準的律師事務所。相對而言,當地目前的銀行及金融機構不多。當地的公司註冊署設施先進,辦事效率很高。
當地並無具體關於公司資料保密的條文,但政府要求公司呈報的資料甚少,各股東及董事的姓名不會被公開。另外,當地實施的英國普通法制也規定了專業人士必須對客戶資料保密。
1984年政府頒布國際商業公司法。此法規已證明在國際範圍內受到極大的歡迎,令BVI現時成為全球其中一個最為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
BVI是加勒比地區的金融中心之一。
最受歡迎的離岸金融中心
因其雙重稅制條約,英屬維爾京群島早在國際商業公司法生效於一九八四年之前已經成為金融中心。當地政府在一九八四年已製定法例,讓英屬維爾京群島可以滿足國際商業社會日益增加的需求。公司法制發展的里程碑是一九八四年制定的國際商業公司法,該法制已證明受到國際商業社會的歡迎,令英屬維爾京群島現時成為全球其中一個最為顯著的離岸金融中心。再者,為要保持英屬維爾京群島的顯著金融中心地位,當地政府發覺有需要給國際商業社會制定更為廣泛的法制,以方便他們提供離岸金融服務。結果在完成法制檢討計劃後,便先後在一九九三年修改一九六一年制定的受託人法則,以及在一九九六年制定合夥法及互惠基金法等。
英屬維爾京群島是發展海外商務活動的重要中心。世界眾多大銀行的進駐及先進的通訊交通設施使英屬維京群島成為理想的海外離岸金融中心。目前,英屬維京群島成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海外離岸投資中心之一。1985年,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頒布《國際商業公司法》,開始對在該群島設立公司的企業和個人提供境外公司註冊業務。
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註冊海外離岸公司的最大的好處是離岸公司可以享有課稅極低、甚至乎免稅的優惠,有利於企業進行各種財務調度的安排:此外,離岸公司更可擁有高度保密性及較少的外匯管制。由於在該地區投資多數會豁免徵收利得稅,故一般從事控股、金融、保險及海外基金的公司,都會選擇將離岸公司註冊於這類稅務天堂。而且通過特定的信託安排,信託公司亦可避過繳納遺產稅。
具體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BVI公司商業運作方便,稅收制度合理
BVI公司完全保密
BVI公司無需申報受益者
BVI公司無需申報年利潤及財務狀況
BVI公司無需每年按期舉行股東大會或董事會
BVI公司稅收:海外離岸BVI公司被免除當地所有的稅收及印花稅
BVI公司財產保護:最大限度地財產保護,方便的資金轉移
BVI公司保密度:不要求海外離岸BVI公司公開財務狀況或關於註冊BVI公司的股東及董事的直接資料
BVI公司靈活度:海外離岸BVI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買賣
設立要件
國別 | B.V.I |
評估及相關法律規定 |
英屬維京群島 |
評估等級 |
***** |
當地概況及法令 |
|
政治穩定度 |
良好 |
英美司法體系 |
完整 |
可供登記公司類別 |
商業公司 |
有無公佈股份受益人 |
無 |
是否容許遷冊 |
是 |
境外來源所得 |
免稅 |
申請註冊公司要件 |
|
最低股東人數 |
1 |
最低董事人數 |
1 |
提供不記名普通股份 |
有 |
是否容許法人董事 |
有 |
是否須顧秘書公司 |
無 |
是否容許註冊中文名稱 |
有 |
是否容許註冊中文章程 |
無 |
標準可發行股本 |
五萬股 |
當地特殊規定 |
|
是否委託註冊代理人 |
必須 |
是否聘任當地公司秘書 |
無 |
是否要聘任當地董事 |
不用 |
是否在當地舉行會議 |
不用 |
政府登記董事 |
隨意 |
政府登記股東 |
隨意 |
年度申報事項 |
|
年度申報 |
無 |
會計師簽證/查公司帳 |
無 |
屬性及特色 |
適合貿易.控股及信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