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模里西斯
模里西斯( 毛里求斯Mauritius )位處於西印度洋上距非洲大陸約2400公里,首都在路易港,總面積為1865平方公里。八十年代以來,經濟一直保持持續穩定發展,1985-2000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率為6.09%。曾被世界經濟論壇評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的59個國家”之一,列非洲之首。
稅制規定
模里西斯於1992年正式頒佈模里西斯境外商業法(Mauritius Offshore Business Activities Act)及境外信託法(The Offshore Trust Act)。
其中境外商業法於2001年正式修法通過成為2001年金融服務開發法(The Financial Service Development Act 2001,簡稱FSC),其將模里西斯境外公司區分為二種,分別為第一類全球商業執照(GBC 1)及第二類全球商業執照(GBC 2) 。
其中的第一類公司可享受模里斯西和世界主要26個國家簽定之避免雙重租稅協定之優惠。
但第二類則無法享有此項優惠,第一類公司須按稅率15%納稅。但第二類之模里斯西公司即為境外免稅公司(如BVI, Samoa和汶萊)。
設立優點
    1.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穩定。
    2.沒有外匯管制。
    3.以模里西斯公司進入大陸投資屬於外商投資,對台商較有保障。
    4.有些商業糾紛適用國際法處理、保障國內投資者權益。
    5.運用模里西斯公司從海外投資,如產生國際糾紛,不會損及個人資產或是母公司的信譽,其商業法律糾紛僅止於其模里西斯公司。
    6.GBL2公司不需委聘當地公司秘書、董事,及舉行當地會議。
    7.GBL2公司境外所得免稅,每年不須辦理稅務申報及申報財務報表。
    8.GBL2公司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
設立基本要件
1.註冊資本: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一般為100,000美元。
2.公司名稱:可以中英文名稱。公司名稱結尾一般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縮寫作結束語。除非得到特別批准,公司名稱不能使用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 、Royal或Trust等名詞。
3.董事: GBL2公司只需一名董事即可成立,董事可為自然人或是法人,且無國籍限制。
4.GBL2公司則最少需要2人,需為模里西斯當地居民且不可為法人。
5.股東: 只需一名以上之股東即可成立,可為自然人或是法人,且無國籍限制。
6.不可發行不記名股票。
7.註冊地址:需有模里西斯當地公司登記地址
設立要件
| 國別 | MAURITIUS | |
| 評估及相關法律規定 | 模里西斯 | |
| 評估等級 | *** | |
| 當地概況及法令 | ||
| 政治穩定度 | 好 | |
| 英美司法體系 | 完整 | |
| 可供登記公司類別 | GBL/C1 | GBL/C2 | 
| 有無公佈股份 受益人 | 有 | 無 | 
| 是否容許遷冊 | 是 | 是 | 
| 境外來源 所得稅 | 15% | 免稅 | 
| 申請註冊公司要件 | ||
| 最低股東人數 | 2 | 1 | 
| 最低股東人數 | 2 | 1 | 
| 提供不記名 普通股分 | 無 | 有 | 
| 是否容許法人董事 | 無 | 有 | 
| 是否須僱秘書公司 | 有 | 無 | 
| 是否容許註冊 中文名稱 | 有 | 有 | 
| 是否容許註冊 中文章程 | 無 | 無 | 
| 標準可發行 股本 | US$100,000 | |
| 當地特殊規定 | ||
| 是否委託註冊 代理人 | 必須 | 必須 | 
| 是否聘任當地公司秘書 | 有 | 無 | 
| 是否聘任當地 董事 | 要 | 不用 | 
| 是否在當地舉行會議 | 要 | 不用 | 
| 政府登記董事 | 有 | 隨意 | 
| 政府登記股東 | 有 | 隨意 | 
| 年度申報事項 | ||
| 年度申報 | 無 | 無 | 
| 會計師簽證/ 查公司帳 | 有 | 無 | 
| 屬性及特色 | CBL/C1與大陸.印度有租稅及投資保障協定(須當地有行政管理業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