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際財政司表示,瑞士已於本月正式與台灣達成協議,加入跨國企業集團國別報告的交換對象,未來將由雙方政府間交換國別報告,無論是總公司在瑞士的外商,或是有在瑞士設點的台資企業,可以省下向其中一方申報國別報告的義務,降低稅務遵循的成本,跨國稅務合作更進一步。
官員表示,國別報告是移轉訂價三層文據架構的一部分,由跨國企業集團的總公司編製,...
台灣法令
2020.10.21
金管會昨(20)日表示,開放國內企業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立授信帳戶相關法規,已預告完成,月底前將正式上路,以協助台商辦理國際資金調度;對於外界建議相關免稅規定,將視後續推動情形,納入未來評估參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這項法規預告期間,外界建議主要是希望辦理這項業務能免所得稅、營業稅及印花稅,...
2020.09.22
營利事業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收入,申報大陸地區已納稅額扣抵之限額應以「所得額」為計算基礎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營利事業取得大陸地區支付之收入,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
但為消除重複課稅,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准自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中扣抵,...
2020.09.15
由於2021年起台灣個人出售台灣未上市櫃股票或股權,須併入最低稅負制進行納稅,所以很多企業都搶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相關股權安排工作。
台灣自2016年起暫停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使得個人交易上市櫃股票稅負成本僅為千分之三的證券交易稅,未公開發行公司只要透過銀行簽證發行股票,也能使股東出售公司股份被納入千分之三的證券交易稅課徵範圍。...
2020.09.09
今年9月4日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發布新聞,提到一位媽媽匯款幫兒子買房,卻被課430萬元贈與稅的案例,新聞見報後引發許多人注意。不少人疑問:為什麼贈與總額不是匯款現金9,200萬元?而是不動產的現值3,920萬元?國稅局官員表示,媽媽舉證是贈與不動產,所以按不動產現值計。(延伸閱讀:媽媽匯錢給兒子買房 被課430萬元贈與稅 https://re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