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法規下,個人須自行檢視境外公司是不是CFC,若是,須主動計算CFC營利所得納入個人海外所得計算最低稅負,並主動申報。前面專欄有提到,CFC申報將會增加一定成本,且財報準備不算容易,有些個人會想以拖待變不主動申報,但當稅捐機關從各種管道得知CFC加上有短漏稅捐時,可能處罰所漏稅額1或1.5倍之罰鍰,屆時本稅加罰鍰的稅務成本可能達所得的40%或50%。...
台灣法令
2021.08.04
CFC上路後,那些境外公司不適用CFC申報規定?
CFC上路後,所有境外公司都要適用CFC申報嗎?
首先,要先確認該境外公司是否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營所稅率小於14%或僅就境內所得課稅),
再來判斷個人及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公司股份比例是否超過50%或是有重大影響力,符合條件之境外公司才有CFC的適用。...
2021.07.29
過往因台灣與中國大陸特殊歷史背景,台灣主管機關始於90年代初期開放台商以間接方式經由其在第三地區投資設立之事業繞道投資中國大陸,現今法令雖已不再強制須以間接方式投資,惟對中國大陸投資架構主流型態已多採單層或多層次控股架構,因境外資金專法落日可能於2022年開始實施的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將對於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之稅負產生重大影響。...
2021.07.22
受台灣人控制之境外公司課稅新制度(CFC)施行時間即將明確,稅捐機關通常對新制度施行在落實上定會有其規劃與作為。
稅捐機關未來將如何執行?例如如何掌握個人CFC?以及首次申報後如何審查相關資料等?都是個人應了解的課題。
稅捐機關除了透過個人主動申報外無其他管道可以掌握個人CFC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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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2
受台灣人控制之境外公司課稅新制度(CFC),因前年立法院通過境外資金匯回專法附帶決議之要求,可望於110年8月14日專法落日後一年內明確施行時間。
施行後個人須申報CFC所得,並檢附關係結構圖、境外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等七項資料,另要備妥持股變動明細等二項文件。這其中以境外公司的財務報表準備上最具挑戰與風險。
境外公司現行普遍未記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