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必須準備移轉訂價報告的跨國企業,台北國稅局表示,在收到書面調查函後,要在一個月內提示相關文據,如果真的有必要,還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延長一個月。
官員表示,是否需要準備移轉訂價報告,主要先看企業的受控交易總額,如果企業的全年受控交易總額達2億元以上,就有可能會需要準備移轉訂價報告。
下一個條件看年度收入,官員表示,年度收入總額3億元以下的企業,...
最新消息

2020.12.01
台資銀行應重視FATF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最新公布的洗錢黑灰名單,降低因業務帶來的洗錢風險。
丹東銀行因朝鮮問題在2017年被美國財政部制裁,導致丹東銀行被禁止與任何美國公司業務往來,若美國公司與丹東銀行業務往來,就有可能被美國官方制裁,從這個例子來看,台資銀行在大陸開發業務,須關注客戶所在地、交易對手、控股股東有無涉及高風險國家(地區...

2020.11.16
今年移轉訂價規定更新,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跨國企業在會計年度結算前,有意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申請變更繳稅情形,須符合三大條件:
1. 包括影響訂價的因素有契約為憑
2. 帳簿也確實完成調整
3. 所有受控交易參與人都已調整完畢
國稅局才會配合同步調整各類稅捐。跨國企業經營時如果遭遇市場價格波動,希望從集團關係人交易中調整價格,...
2020.11.12
移轉訂價查核主要是針對企業間的受控交易,不過有部分交易型態可以免於查核,台北國稅局表示,企業的交易對象若屬公營事業、代理商、經銷商或獨占事業,可以免視為受控交易,不必準備移轉訂價文據提供查核。
官員表示,一般企業關係人之間進行受控交易,價格成本等皆可於內部調控,因此國稅局會要求企業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1條規定,...

2020.11.11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外商在臺分公司分攤國外總公司或區域總部之管理費用以非營業部門之管理費用為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分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分攤國外管理費用,應以分攤總公司或區域總部非營業部門之管理費用為限。
該局說明,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0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分公司,...